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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情形考试不予通过学法减分考试

来源:南通网  

参加网上学,可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记者昨天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南通“学法减分”模块已在“交管12123”App上线。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最多可免6分的驾照记分。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业务中心”的“学法减分”模块,完成网上学且考试合格的,一次可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参加网上学,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时间不少于5分钟,系统会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比对通过则继续学。完成学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进入下一题后,已答题目不再允许修改、回看。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9种情形考试不予通过学法减分考试: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3)在最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9)存在未完成学、考试申请信息的。

交警部门提醒,虽然“学法减分”福利好,但广大车友在常的出行中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关键词: 线上考试 学法减分 不予通过 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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