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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所和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

来源:云南  

在重阳节到来之际,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2021年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聚力改革创新,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上取得明显成效。

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健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的综合考评事项,省政府连续10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2021年,云南先后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等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基本养老服务得到有效发展。2021年,省级共下拨补助资金5.79亿元,在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养老同步发展基础上,全面改造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改善。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更加全面。云南正在建立并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推动实施全省留守老年人排查调研和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了相关信息台账。建立完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共计发放高龄补助5.94亿元,惠及94.1万名高龄老人。部分地方在省级指导标准(80岁以上50元/人.月、100岁以上300元/人.月)基础上还调高了补贴标准。

养老服务多样化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共推动94家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上线运营,信息系统拥有云南特色的,以“一床一码”为核心,优化为老服务,方便政府监管,实现了项目、机构、床位、老人、资金等全方位的管理。三是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昆明市、大理州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和玉溪市、昆明安宁市、红河开远市和丽江市古城区开展全省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养老服务市场更具活力。近年来,云南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2021年,省级下拨500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省养老服务发展。2021年,省级安排500万元,加大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补助力度,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持续提升养老机构的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降低运营风险。

2021年,省级下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综合机构收住老人身体状况、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月数等给予补助,最高每床每月280元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养老机构运营难的问题。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云南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我省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清查养老机构28项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对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全科式”整治,共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正在加大。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700元-1400元不等的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2021年,全省已组织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8250人。今年还将启动云南省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并组队参加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此外,2021年省民政厅按照国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云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标准,已积极推动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共评定等级养老机构543家,其中三级以上109家。

关键词: 养老 设施 社区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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