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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告法自称“行业第一” 三只松鼠被指虚假宣传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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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等宣传语存在夸大和虚构,消费者王先生将天猫和三只松鼠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购物款等共计500元。3月8日上午10时许,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审此案。

原告王先生委托的代理律师为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郭杰,他代表消费者王先生发表起诉意见称,去年12月,王先生在天猫上选购商品。

当看到三只松鼠打出的“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全网坚果零食销量TOP1”等醒目广告时,认为三只松鼠是一家有实力、值得信赖的品牌,下单购买了碧根果、夏威夷果各一份,实付款82.64元。

王先生下单后从朋友处了解到,三只松鼠发布的广告内容是未经验证的统计结果,该结果是夸大的、虚构的,属于虚假广告。王先生认为商家通过发布夸大、虚假的广告内容,诱使原告做出了购买三只松鼠产品的错误意思表示,上述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只松鼠退还货款82.64元,并赔偿三倍货款等共计500元。

被告方三只松鼠代理律师辩称,三只松鼠发布的“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等广告,是仅限于天猫和淘宝平台,而且有相关依据,并非虚假宣传。

天猫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天猫并不是商品的销售者,作为网络平台,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由于被告方还需提供更多证据等原因,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开庭。(记者 董振杰)

关键词: 广告法 三只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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