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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在外地居住如何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来源:洛阳网  

日,市民崔先生来电咨询称,他在洛阳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长期在外地居住,想了解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

崔先生今年64岁,他的儿子在浙江工作、生活,为了照看孙女,他和老伴儿两年常住在那里。前不久,他因患眼疾需要住院治疗。“我在洛阳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想了解在浙江就医是否可以异地报销,如果可以的话,如何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崔先生说。

针对崔先生咨询的问题,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在洛阳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如果长期(一年以上)在外地居住,可以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在河南省内异地就医的,需要当事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如无法提供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需要现场填写承诺书。如果是他人代办,代办人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在河南省外异地就医的,除了可以在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方法见软件提示。

成功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直接报销,个人账户也可在门诊使用。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执行我市标准,就医目录执行就医地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几种当事人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临时在异地就医的情况。”该负责人说。

第一种情况,当事人在洛阳就诊后,医生建议转入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这种情况下,在各县参保的,需要由辖区二级医院或市属三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单;在市区参保的,需要由市内三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单,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

第二种情况,当事人在洛阳就诊后,不符合转诊条件或临床医生不建议转诊,自己想到外地就诊。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主自费就医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也可以在就诊前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自主就医,办理电子备案后,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需要注意的是,自主就医的报销比例比正常报销比例降低20%。

第三种情况,当事人未在洛阳就诊,在异地医院已经住院。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主自费就医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也可以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携带诊断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自主就医,办理电子备案后,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同样,自主就医的报销比例比正常报销比例降低20%。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能提供医院出具的急诊诊断证明,可按正常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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