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智东西 >

有了专门的“资金管家” 郑州市房屋租赁平台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模块开发已完成

来源:大河网  

因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赁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或者跑路,这样的案例你是否也听说过?它不仅会给租赁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给市场带来极大风险,还会严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9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郑州市房屋租赁台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模块开发建设工作已完成,正式启动投入使用。这意味着,你交的租金和押金有了专门的“资金管家”。

根据《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已与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签订全市统一的资金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已有8家监管银行的台系统完成了与郑州市房屋租赁台的对接,具备了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能力,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专户开设情况会通过市房屋租赁台首页进行随时公布。

《办法》指出,对于租赁周期超过三个月(包含三个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监管银行会将租金按月释放给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少于三个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租金入账后次日释放。无论是否超过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在资金监管解除时释放。租赁合同期满后10日内,租赁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对应的资金监管自动解除,监管银行向住房租赁企业释放剩余租金并将押金退回承租人。

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租赁双方对押金的处置存在争议,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文件,监管银行将按照文件内容对押金进行处理。

据悉,该项工作全面推开后,广大租房群众可在市房屋租赁台选择已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申请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业务,租赁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关键词: 住房租赁企业 高风险经营模式 严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