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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头条:为省停车费 用捡来车牌“蹭停”

来源: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

南报网讯(通讯员王晨沙学祥记者王茸)近日,交警八大队接到报警,一市民称收到了某停车场进车信息,但自己的车明明在别处。

交警立刻赶到报警人提到的停车场,找到一辆前后号牌不一样的车,其中前号牌与报警人车牌一致。该车驾驶人告诉交警,前号牌是他捡来的,他“灵机一动”将号牌挂在车前,这样每次进停车场时停车费就可以记在他人车牌上。民警告知,他因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将面临罚款5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驾驶人彻底傻了眼。

涉牌涉证问题向来是交通管理的重点查处对象。4月22日凌晨,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查获一名无证驾驶司机,该司机姓胡,他不仅从没考过驾照,体内酒精含量也达到了21mg/100ml,构成酒驾。胡某告诉交警,凌晨2点半他肚子饿了,开同事的车出来吃宵夜,吃完已是3点10分,“我以为这么晚路上肯定不会有交警,这才大着胆子开车,没想到你们竟然还在。”胡某为自己的一时侥幸后悔不已。

4月24日,驾驶人尤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江宁湖熟交警中队调查后发现,尤某只有C1驾驶证,并不符合二轮摩托车的准驾资格。交警认定尤某除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外,还将被罚款200元、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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