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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观点:沈阳优化调整438项行政职权事项

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资料图)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记者10月8日获悉,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沈阳市政府决定优化调整438项行政职权事项,通过腾、归、调、合、联等方式,让政务服务更便捷高效,让企业、群众办事的成本更低、体验更优。

此次优化调整的438项行政职权事项共分六大类。其中,纳入事项“冷藏库”管理的“僵尸事项”112项、转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事项47项、转为非依申请事项94项、转为内部环节事项20项、实现多级联办事项122项、调整行政审批职权事项43项。

“办理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等20个部门的112项事项,被列为“僵尸事项”,以“腾”的方式优化调整职能。依托沈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其纳入事项“冷藏库”,移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只展示事项清单,产生业务时采取“一事一议、即来即办”的方式办理。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等9个部门的47项事项,列为不宜进厅上网办理事项,以“归”的方式归还职能部门,纳入“进厅上网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内事项可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可不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涉密事项办事指南不全量面向公众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等22个部门的94项事项,调整为非依申请办理类事项,以“调”的方式转为依职权行使事项,不再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范畴。

“公租房实物配租”等3个部门的20项事项,调整为内部环节,以“合”的方式合并至其他事项的关联办理环节,通过政府内部的流程再造,整合成“一件事”方式联合办理,不单独面向申请人。

“律师执业许可”等9个部门的122项多层级申报事项,转为多级联办事项,以“联”的方式通过线上协同实现跨层级联办,仅保留首办部门网上申报入口,审核、审批等环节依托平台进行线上流转,无须申请人逐级申报。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等9个部门的43项事项依法进行调整。按照我省关于全面清查整改违法违规下放事项的有关要求,结合沈阳市关于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有关规定,梳理形成依法新增或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3项,其中收回市级部门审批16项、调整办理方式2项、取消5项、新增20项。

关键词: 行政职权 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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