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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西安地区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开始执行

来源:三秦都市报  

8月1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西安地区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并报西安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7月31日24时正式执行。

按照要求,西安市各城市公立医院已于2022年2月25日零时起同步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由各市(区)结合财政补助、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上确定的最高限价内制定具体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646项(县级和一级及下公立医疗机构各323项),均为设备物耗占比较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均降幅为9.31%,对取消药品加成后财政补助差异部分的均冲抵比例为100.1%。经测算,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增长幅度为3.63%,调价风险评估在合理范围。(记者 文晨)

关键词: 县级及以下 西安地区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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