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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态丨出租、出售银行卡或电话卡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沈阳网  

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或者电话卡,会构成犯罪吗?答案: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为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铁西分局从6月15日至6月18日开展为期4天的集中抓捕“断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抓获涉诈人员35名。

两卡

电话卡和银行卡

据介绍,“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电话卡和银行卡。其中,电话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铁西分局民警告诉记者,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记者了解到,“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此外,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不法行为。部分出借、出租、售卖个人银行卡的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目标

打击“卡头卡贩”

在初步掌握辖区涉“断卡”犯罪嫌疑人信息的基础上,铁西分局抽调百余名警力,分成31个抓捕小组,开展本次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断卡”犯罪嫌疑人35名,现已全部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集中对贩卖“两卡”(电话卡和银行卡)的“卡头卡贩”以及辖区内涉诈取现人员等展开抓捕,并同时加大对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服务类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此外,还对涉诈GOIP设备、洗钱跑分、前端引流等违法犯罪窝点进行重点打击,营造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严控严管的强大声势。

今年以来,铁西分局反信息诈骗中心共打掉涉诈犯罪团伙5个,抓获涉诈违法犯罪人员138人,预警劝阻潜在被骗群众20万余人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劝阻等方式联系劝阻受害人,避免群众被骗汇款金额近千万余元,冻结涉案账户1398个。

提醒

重视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打开预警功能。

广大居民特别是青少年一定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

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按最新规定,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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