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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缓缴和降低比例政策措施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负担,支持企业疫情后尽快恢复发展,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降本减负政策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4月6日起实施助企纾困政策:

1、受疫情影响企业,按现有缴存比例继续缴存存在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

2、企业连续1年以上(含1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现有缴存比例继续缴存存在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3%。

3、企业申请缓缴和降低比例实行承诺制。缓缴和降低比例期限到期后,仍需降低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降低比例企业需及时恢复至正常缴存比例缴存,因降低比例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需补缴;缓缴企业需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申请缓缴期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补缴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批补缴。

5、本着救助及时、便企高效原则,本轮疫情(2022年3月开始)期间,企业在网上申办调整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业务,操作流程按如下流程执行:

调整缴存比例(下调)或降低缴存比例

①企业通过中心网站(http://sygjj.shenyang.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审批表》。

②办理调整缴存比例(下调)或降低缴存比例业务,影像文件(工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拍照上传填写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审批表》。

关键词: 政策措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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