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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罪驾 这些人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沈阳网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吕良德)春节过后,沈阳公安交警在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又查处了一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下面这些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一

2月10日23时10分沈阳公安交警沈北大队民警在沈北新区建设路站前街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S2***小型客车驾驶人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二

2月12日21时52分沈阳公安交警皇姑大队民警在皇姑区淮河南街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27***小型客车驾驶人薛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薛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8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三

2月13日22时44分沈阳公安交警苏家屯大队民警在苏家屯区山榆路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0F***小型面包车驾驶人张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88.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四

2月14日20时17分沈阳公安交警浑南大队民警在浑南区浑南中路长安桥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5Z***小型汽车驾驶人封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封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4.7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五

2月15日23时51分沈阳公安交警和平大队民警在和平区胜利南街三环路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83***小型客车驾驶人胡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血液检测,胡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9.5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刑事责任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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