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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巡游出租汽车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

来源:南方日报  

7月15日,深圳发布《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公示稿)》(下称“方案”),此次调整包含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附加费等。本次调整后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有助增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有效供给,缓解上下班高峰期及机场、北站等重点区域夜间地铁、公交停运后乘客“打车难”,以及抑制长途运输议价、拒载等行为。

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

深圳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七个项目组成。

本次运价调整后,起步价保持10元/2公里不变;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为2.7元/公里;返空费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候时费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同时,本次调整后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其中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是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春节期间即除夕00:00至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预约服务费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官方分析认为,上述调整有助于缓解深圳机场、北站等重点区域在地铁、常规公交停运后的夜间特殊时段“打车难”和春节“打车难”,受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37%。

此外,本次调整方案拟取消燃油附加费,深圳巡游出租车已全面纯电动化,原燃油车的运价与油价动态联动办法相应取消。

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各项调整因素,运价调整后,整体运价水提高7.68%。乘客每运次均增加2.27元,其中,新增运价项目乘客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37%。

缓解“打车难”、抑制拒载行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深发改〔2018〕167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成本调查,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巡游车运价2019年相对于2017年基期年度(上一轮运价调整年度),累计调价幅度测算值13.07%,达到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设定8%的运价调整启动条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来,深圳巡游车行业运营承包费、能源费用有所下降,但人工成本增加,总体运营成本上升。数据显示,2019年比现行运价核定年度载客公里成本累计增幅15.3%。

为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充分的调研,拟定《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座谈会,听取消费者、驾驶员、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代表意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综合考虑驾驶员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方案,形成《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公示稿)》。

此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驾驶员收入状况,增强了行业吸引力,有助于增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有效供给,缓解上下班高峰期及机场、北站等重点区域夜间地铁、公交停运后乘客“打车难”,以及抑制长途运输议价、拒载等行为,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关键词: 深圳 巡游 出租汽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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