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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案被解救儿童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来源:检察日报  

福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意见》

拐卖案被解救儿童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林小龙)针对当前拐卖儿童案件中被解救儿童的安置难题,福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在拐卖案中被解救儿童将送交民政部门临时照料,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福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拐卖(骗)儿童类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解救后的被拐儿童仍由收买人或其亲友继续收养、未予妥善安置等诸多不规范的地方。

2018年11月,柯女士又花了数万元,才将房屋过户到名下。然而购房完成后,中介迟迟未退还手续费。12月下旬,柯女士再次来到中介公司,询问退费事宜,公司负责人却强调只收取了一笔中介费。喊王某对质,顿时水落石出,那些钱都是王某私人行为,不符合公司规定。

真相大白后,王某当即向亲属借了2万元归还给柯女士,并手写1.6万元欠条,保证会尽快将钱归还柯女士。看到王某主动还钱,还手写欠条,柯女士退了一步,然而等柯女士回家后,王某却称手头拮据没钱归还,在得知王某已被中介公司辞退,无法履约后,多次沟通未果,今年3月19日,柯女士无奈向沌口警方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辜俊、苏鹏仔细询问了案情,初步断定柯女士遇到的并非借债纠纷,而是诈骗犯罪,并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王某对诈骗柯女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某交代,为支持喜欢的女主播,他经常充值打赏,花费了数千元,导致个人经济情况很窘迫。王某发现柯女士购房欲望非常强烈,便想“雁过拔毛”从中获利。

目前,王某已依法被开发区湖滨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键词: 拐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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