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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选择权” 不能让最低消费成餐饮业“痼疾”

来源: 经济日报  

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消费超出其实际需要的餐饮,既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同时也违背了绿色消费等消费理念。餐饮企业要守法经营,规范定价,确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制定行规公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近期,广东省消委会组织暗访调查了100家餐馆,发现近半数餐馆仍设置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收费幅度由100多元到数千元不等,具体形式也五花八门,如一些餐馆根据包间大小、景观等分别设计“低消”标准。

餐饮最低消费问题由来已久。当前,最低消费已不局限于高档中餐馆,西餐、火锅店等均有涉及。虽然不少餐馆取消了最低消费,但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各式各样的费用,包括包间费、指定消费高价菜、收取高额茶位费、限制特价菜消费、提高菜式价格,等等。

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消费超出其实际需要的餐饮,既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同时也违背了绿色消费等国家大力倡导的消费理念,特别是与201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精神相悖。

2014年11月份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这意味着“低消”问题有了明确定性及制度约束,广大消费者对摆脱“低消”困扰充满期待。但是,这次广东省消委的调查显示,一些地方的餐饮行业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餐饮场所改收包间费、高价茶位费、套餐费等其他费用,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但必须公道、合理定价,并尽到主动、全面、准确告知的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否则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

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选择权”,有关部门要积极亮剑,不能让最低消费成为餐饮行业“痼疾”。由于相关部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缺乏有效执法检查,监管覆盖不到数量庞大的各类餐饮主体,行业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查处,久而久之,发展成为普遍现象。执法监管是规范市场的根本,因此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惩戒违法行为,加大商家违法成本,形成违法警戒效应,逐步规范并净化餐饮行业市场。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为打造友好和谐餐饮消费环境发挥作用。餐饮企业要守法经营,规范定价,确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制定行规公约,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消费者组织和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胆揭露并监督“低消”等乱收费行为,持续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尤其是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权益意识,发挥“用脚投票”的作用,主动抵制最低消费,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倒逼餐饮企业主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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