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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都富民日子不好过

来源:北京晚报  

独轮车重汗如浆,


(相关资料图)

蒲秸芒鞋亦贩商。

我自行人更怜汝,

却应达者笑予狂。

这是金代著名文学家蔡珪的诗句,讲述他去金中都的路上所见,处处有小商贩。蔡珪是名臣蔡松年之子,蔡松年曾抗金,后投降,参与了金兀术对岳飞的作战,官至右丞相,诗名与“国朝(指金朝)第一作手”吴激并列,称为“吴蔡体”。蔡珪则善文,被视为“国朝文派”之正,“辨博(指学识广博,辨在此处通辩)号称天下第一”。

金人在上京时,商业尚不发达。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正月,为贺金太宗吴乞买继位,北宋派尚书司封员外郎(六品,寄禄官,非实职)许亢宗任国信使(宋元时的国家使臣),许亢宗留下《奉使金国行程录》,称:“其京城无市井,买卖不用钱,惟以物相贸易。”

《三朝北盟会编》亦记,金上京“惟以物博易,无钱,无蚕桑,无工匠,舍屋车帐往往自能为之”。

可到蔡珪时,商业活动竟已如此活跃。与蔡珪同时期的诗人朱自牧也写道:“川平佛塔层层见,浪稳商舟尾尾行。”

可见,此时金中都乃至中原地区商业颇繁盛,形成富民阶层,他们承担了金朝的大部分税收,且稳定地方、促进文教、公益等。正因富民阶层崛起,中原地区才迅速从战争中恢复过来。遗憾的是,金人本不抑商,中后期信奉儒学,亦“重农抑商”,加之征敛无度、腐败等因素,致富民阶层衰落,金朝亦随之灭亡。

考察金中都乃至中原地区富民们的浮沉,令人唏嘘。

金中都繁华远超金上都

金朝最早定都于上京(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南郊),据学者李潇《金代市场探析》钩沉,此地商业萧条,学者乔幼梅认为:“在女真族聚居的地区,手工业、商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社会上还没出现独立的商人,因而也就‘无市井’,更不可能以金属货币作为等价物了。”

考古发掘显示,上京北部是工商业区,南部是皇城,整体规划不强,学者秦大树称它“带有女真早期社会制度的遗风”。

到金世宗、金章宗时,上京商业才略见规模,有了市场,始用货币。

金中都则不同,除原城北市场,海陵王迁都后,又辟多个新市场,最大的在大悲阁(又称圣恩寺)附近,此外一处靠近天宝宫,以及檀州街东部的柴市(今菜市口附近)等。

《析津志辑佚》中记天宝宫市场中的碑文内容“凡物之货易,莫不依平而后定焉。况人役物,以为养马之与人最为急用……总成人之交易,莫不以平为心。而虽有卖欲贵买欲贱者,皆取于一二言之定矣。”表明此地曾有马市,不算家口,二百廿余人依此维生,“皆不耕不蚕,而取给衣食于是,非神默佑,焉能得摇唇鼓舌各取给欤”,可见规模之大。

据《析津志辑佚》,中都新市场还有“鸣玉坊,在羊市之北。展亲坊、惠文坊,草市桥西”,以及“米市、面市,钟楼前十字街西南角。羊市、马市、牛市、骆驼市、驴骡市,以上七处市,俱在羊角市一带。其杂货并在十市口。北有柴草市,此地若集市。近年俱于此街西为贸易所。”

商业繁荣有四大原因

金中都商业繁荣,原因有四。

首先,基础好。

据房山石经,唐代幽州已有白米行、磨行、新货行、油行等诸业,城内有“幽州市”。许亢宗使金时,称北京:“户口安堵,人物繁庶,大康广陌,皆有条理。州宅用契丹旧内,壮丽敻绝。城北有三市,陆海百货萃于其中。……锦绣组绮,精绝天下,膏腴蔬窳(读如裸,意为瓜果)、果实稻粱之类。”

其次,受战争影响不大。

金灭辽、金灭北宋战争对北京几无冲击。范成大使金时,写有《揽辔录》,见昔日繁华的汴梁“过东御园,即宜春苑也。颓垣荒草而已”,金中都却“遥望前后殿屋,崛起处甚多,制度不经,工巧无遗力,所谓穷奢极侈者”,而金中都出宫城东北角第一门便是街市。

其三,金人初期不抑商。

据武玉环的《金代商业述论》,金人初期以武立国,好利崇实,《金史》载,金朝高官中甚至有人为获利,拜有钱人为爹,比如崇义军节度使(正二品)、行军猛安(千夫长,从四品)忽睹,他是金熙宗的舅子,“其在横海,拜富人为父,及死,为之行服而分其资”。目的是等富人死,合法继承财产,不计辈分上吃亏。

金朝上至皇子,下至农民,皆喜经商。

其四,城市格局改变。

金中都虽分62坊,但无坊墙。传统中国城市各小区用高2至3米、宽1.3米左右的坊墙分割。坊墙开四门,昼开夜闭,夜不入坊即有罪。坊墙制将商业机构分割开,主街无门面房,不利经营。从坊墙制到街市制,是传统城市向近代城市转化的大关节,金中都把握了契机。

富民维系着基层社会

金朝富民中还有手工业者、地主。金初手工业不发达,通过战争,俘获大量匠人,靖康之役,金人“押工役三千家”北归。为鼓励手工业,金朝几次籍民,将各地匠人调至中都,编入匠户,世代不得脱籍。金朝中后期,手工业水准已不逊于南宋。蒙古窝阔台伐金时,竟从中原“括其民匠得七十二万余户”。

地主则拥有较多土地,生产规模大,劳动效率高。

学者邓子聪在《金代富民阶层研究》中指出,富民家庭人口多,据出土墓志,超20人的家庭占33%,低于10人家庭的占42%,有两家竟超百人,“自梁唐以来,未有如此之巨族也”。

金朝富民被称为“豪民”,但与汉魏时拥有武装、割据一方的“豪民”不同,受中原战乱影响,穷家投富亲戚,聚住一起而已。

金制,州府一级建学校与文庙,地方可申请朝廷拨款,不足由民间捐赠补齐,再下一级则全靠民间,富民是主力。此外,富民还是乡村修庙观、建路桥、节日庆典、赈灾等的主力,他们承担较多税负,“大小科役无不及之”。

富民是维系基层社会的重要一环,据邓子聪钩沉,一方面,他们是乡民的道德典范,在《千户贾侯父墓铭》中,赞墓主“事父母以孝悌闻,待友朋以忠信称,乡党宗族,莫不服其吉德”;另一方面,他们保一方平安,据《金暴益墓志》,赞墓主“一境之内,爱而畏焉。至于强梁悍愎之徒莫不侧目而视之,田园桒(通桑)枣,无秋毫敢犯者”。

看来,金朝应优待富民才对。

富民承受着三类歧视

可金朝对富民很苛刻。

基于“为富不仁”的偏见,基层官吏在情感上偏向小民,富民落入司法困境。《金史》中记一案例:

10余家贷富僧六七万缗,不愿偿还,判案的银珠哥大王不通汉语,这些人重贿翻译。翻译说:“久旱不雨,僧欲焚身动天。”银珠笑,连说“塞痕”(女真语,意为好),众人不知何意。一下法庭,“先期积薪,拥僧于上,四面举火……竟以焚死”。

刘祁在《归潜志》中称:“如富家与贫家讼,必直贫民……嗟乎,贫富相争,自有曲直,彼贫民中亦有桀黠不逞者,富家中亦有循良懦弱者,乌可执一哉?”贫人多富人寡,贫富产生纠纷,官员或囿于见识,或为博清誉,不惜曲法。

法律上歧视富民,经济上也歧视富民。

金朝杂税多,且“遇差科先及富者”。金海陵征南宋,“物力之外又有铺马、军须、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海陵王死后,这些杂税仍长期存在,甚至乡村雇管理人员,富民也要“以其户十分内取三分”。

宋人出使金朝,按惯例,金人应赠礼物,开销全由富民承担,且“岁岁如此”,以致“行户倍偿都穷”。

富民难以应付,只好隐匿产业,北宋已“隐寄产业赏告之法”,许匿名举报,诬告、滥讼不究责。金朝沿用,末期“朝廷括河朔、山东地,隐匿者没入官,告者给赏”。

在政治上,更歧视富民。金朝视商人为“末作”,认为“农岁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作伤农者多故也”。大定十六年(1176年)甚至下令:“商贾舟车不得用马。”

迈不过的两道坎

富民有贡献,金朝为何还要苛待?

一方面,权钱结合,金帝难应对。

金朝阶级有两种划分法,一是基于民族成分,一是基于经济能力。彼此交织,监管困难。金朝贵族为谋利,不计体面。比如晋王斜也(阿骨打的同母弟),让工匠给他画了一个佛像,自称梦见此佛,应以金铸之,让县里出黄金,结果像没铸,却把黄金贪污了,百姓称他是“金总管”。

据邓子聪钩沉,在乡村,“县民豪族大姓,通行贿赂,趋媚县僚,贫民无所控诉”“县豪民王八十者,持吏短长,为一邑之害,小不如意,阴以法中之,县官熟视,不敢谁何”。

金章宗曾下令:“随路点军官与富人饮会,公通献遗,宜依准监临官于所部内犯罪究治。”

另一方面,金政府经商,与富民有利益冲突。

金朝专卖品多达十种,即: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其中盐最多,据刘浦江先生研究,金世宗时岁课盐622万余贯,近全部财政收入四分之一。到章宗承安三年(1198年),增至1077万余贯,致有“国家经费,惟盐课”之说。

此外,金朝各级政府以放贷获利。此法源于佛教入中原,寺庙以放贷生利。唐太宗李世民规定,各部门定期聚餐,餐费从放贷中来,各部门竞相向民间放贷。金朝不仅贷款生利,还建流泉务,挺进典质业,名义上是为平抑民间典质的利息太重,但金朝滥发纸币,“大钞滞则更为小钞,小钞弊则改为宝券,宝券不行则易为通宝”,“兴定通宝”刚发数月,即已贬值,小民受损更惨。

两大问题成金朝绕不过去的坎,只好用“抑商”苟安。

市面繁荣却民生艰难

金朝抑商的代价惨痛。

范成大使金时,金朝经济正在恢复期,他却发现:“民间荒残自若,新城内大抵皆墟,至有犁为田处,旧城内粗布肆,皆苟活而已,四望时见楼阁峥嵘,皆旧宫观,寺宇无不颓毁。”

市面繁荣、民生艰难,原因有三。

一是资金无法回馈农业。抑商政策下,金朝富民皆以经商为耻,想回归农业,可金政府大量迁移猛安谋克户南下,共三次高潮,近400万人,商人买的好田,一旦被他们看上,即被无偿占有。

二是杂税太多。金朝多部门大搞行政收费,国家有正税,应按规缴纳,可地方借口粟麦运输难,另加运输费,中饱私囊,致“道路之费,倍于所输”,贫人难承担,只好逃走,所缺税收由富民承担。

三是货币不稳定,成了民间财富的抽水机。金朝铸铜钱少,且禁民间多藏铜钱,只能用纸币,可纸币发行无节制,一遇通胀,富民损失惨重。可笑的是,滥发纸币,百姓还要交“桑皮故纸”税。

金朝给商家设各种限制,但“身犯私盐、私酒曲、杀牛者,皆为世袭权贵之家”,并没起到规范秩序的作用。

随着富民变穷,民间资本缺乏,金末期社会赤贫化,大定号称盛世,“南路女直户颇有贫者,汉户租佃田土,所得无几,费用不给,不习骑射,不任军旅”,“招讨司女直人户或撷野菜以济艰食”,已不堪一战。随着蒙古大军进袭,更出现“河南、陕西、徐海以南,屡经兵革,人稀地广,篙莱满野”的惨状。

局面至此,何能久持?金朝兴起快,灭亡也快,在富民问题上有失误,亦是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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