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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动态丨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 交警严查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来源: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 (记者 梁力升 通讯员 马振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电动车上路。但近段时间来,我市不少未成年人为了“方便”和“出风头”,违规骑电动车上路,更有甚者还私自改装车辆,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3月31日晚,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民警在田阳区解放大道设卡执勤。22时许,两名稚气未脱的女孩骑着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驶来,看到执勤民警后慌不择路,竟拐弯驶入路边单位的通道口,企图把车骑到人行便道后再逆向行驶躲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拦停。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黎某某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当晚她与朋友在田州古城玩耍,回家时用母亲的手机扫码解锁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没想到刚到半路就被交警拦下。几乎在相同的时间,民警还查获了一名未达法定驾驶年龄违规骑电动车载人上路的男子,该男子同样用母亲的手机扫码解锁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想趁着周末骑车和朋友搭伴回家。民警对上述未成年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月1日13时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民警在田阳区解放中路路段执勤,查获一辆搭载两人、且有改装嫌疑的电动车。经查,驾驶人黄某宇未达法定驾驶年龄,车上搭载的是自己的朋友黄某乐。据黄某宇交代,该车是黄某乐母亲去年购买的,黄某乐听说改装后车辆动力更强、跑得更快、续航更远,便上网购买刹车片、控制器,照着网络视频自己改装。周末,两人约好驾车去田州古城游玩,没想到刚到半路就被交警拦下。执勤民警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留车辆。下一步,民警还将把情况通报至当地教育部门及当事人所在学校,并约谈未成年人监护人及学校负责人,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五个一律”工作机制。

民警提示,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车上路发生事故的,除自身需承担责任外,监护人也要赔偿事故损失。因此,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平安出行防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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