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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来源:齐鲁晚报  

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日,省民政厅发布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政策问答,对此一一进行解答。记者在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共受理跨省结婚登记预约申请131件,跨省离婚登记预约申请64件。

4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作为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于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开展试点。山东自5月27日8:00起开始受理全省及跨省婚姻登记预约申请,6月1日,全省145个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办理跨省结(离)婚登记业务。

什么情况下的结(离)婚登记可以进行跨区域办理?记者了解到,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当事人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除结(离)婚登记外,补领婚姻登记证也可进行跨区域办理。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原登记地均不在山东省的,不能在山东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记者获悉,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仍按照原规定执行,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省民政厅提醒,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方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台入口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

关键词: 山东 受理 跨省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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