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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弹窗广告”监管要有感同身受 应主动查处杜绝这一“痼疾”

来源:法制日报  

打开电脑网页或登录手机App,一条又一条弹窗广告接踵而来。网民想看的网页被遮挡、想买的商品被隐藏,甚至很多广告页面都是低俗色情的内容,或含有恶意插件,一不小心就被盗取了个人信息……。如今,弹窗广告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甚至还存在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安全隐患,让人不胜其“扰”(据12月17日《法制日报》)。

平心而论,针对各种违法弹窗广告,这几年没少被舆论“吐槽”,相关部门也没少下功夫治理,但就从笔者的实际感受来看,不仅弹窗广告没见减少,尤其是在使用手机上网打开一些网页或app时,各种带有低俗色情暗示甚至赤裸裸诱导的弹窗广告几乎就是“越关越多”,某些显示的关闭按钮,反而成了打开链接的开启键,既令人生厌却有防不胜防。

弹窗广告除了极少部分属于产品广告或小游戏软件推广之外,绝大部分正如报道中所言,基本都带有低俗色情内容做诱导,甚至不乏暗藏恶意插件,窃取用户隐私信息乃至诈骗犯罪的动机。鉴于“虱多不痒”的普遍心态,以往发现的某些低俗色情弹窗,不少人都有立刻投诉举报的心理冲动。但现在弹窗广告不但呈泛滥状态,而且变换的速度也相当快,不仅消解了用户的举报冲动,即便想投诉举报,也很难抓到证据。

弹窗广告之所以难以杜绝,主要还是市场需求大,效果明显和投入成本低。据营销人士透露,弹窗广告价格一般是5000元100万次,因为弹窗可以对用户实现强制观看,更被认为是性价比最高的推广项目。相比之下,针对弹窗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就显得十分薄弱,在用户陷入“投诉举报疲劳”的状态下,弹窗广告发布尤其是低俗色情弹窗广告,面临的处罚风险太低,在“高回报低风险”的环境下,不仅各种违法弹窗广告会越来越多,用户想提防和关闭也就越加困难。

在笔者看来,针对越来越多的各种弹窗广告,政府监管部门更需要改变应对策略,要变“民不举官不究”的投诉依赖为主动查处。有媒体调查显示,网民对某些较为突出能够带来“新鲜感”的违法违规问题,往往能够立即产生举报投诉的冲动。而对某些“见怪不怪”的违法违规就会陷入“举报疲劳”。而事实上弹窗广告既干扰了广大网民的上网体验,但也确实已经泛滥到令人“厌倦”的程度,再加上证据难以固定和举报受理的效率矛盾,早已消解了用户的举报热情。非主动查处已经很难杜绝这一“痼疾”。

应当说,适时、合法、健康的弹窗广告虽然也会对用户的上网体验造成影响,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影响不仅能够接受,同样也能给用户带来某些消费便捷。所以,弹窗广告没有“原罪”,关键在于合法、规范和有序。只要政府监管部门转变作风,变被动接受举报为主动出击,严格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弹窗广告是很难“野蛮弹出”的。实际上,弹窗广告的烦恼和危害,政府监管部门和机构也能“感同身受”,主动查处不但没有任何障碍,反而还可以更直接,效率更高。

关键词: 弹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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