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到2035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3个百分点以上
为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改善草原生态状况,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到2035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3%以上;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实施草原监测评价、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加快草原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加强草原资源灾害防控、统筹推进林草生态治理、大力发展草种业、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推动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
其中,在加快草原自然保护地建设方面,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加快隆阳香柏场、寻甸凤龙山等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整合优化草原类型自然保护地,实行整体保护、差别化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和草原自然公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生产生活和旅游等活动,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草原生态修复方面,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恢复,有效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在严重超载过牧地区和重要水源保护区,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补播、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对已垦草原,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规模,有计划退耕还草;在水土条件适宜地区,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支持建设人工草地和优质储备饲草基地,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与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
为统筹推进林草生态治理,全省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坚持以水定绿和林草灌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和石漠化治理。在森林区,适当保留林间和林缘草地,形成林地、草地镶嵌分布的复合生态系统;在草原区,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在岩溶石漠化地区,探索先行种草,待植被稳定后补植乔灌的综合治理模式;在林草交错地带,营造林草复合植被,避免过分强调集中连片和高密度造林;在草湿交错地带,注重原生境保护;对农村零星草地,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恢复植被,推进村庄绿化,改善乡村环境,巩固生态治理成果。
此外,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科学推进草原资源多功能利用,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努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充分发挥草原生态和文化功能,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草原旅游景区、度假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动草原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发展。记者李丹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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