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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多家航空公司公布涉及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来源:成都日报  

记者从南航、川航、成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围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最几日,各航空公司相继发出通知公布了涉及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凡是已购买未出行、符合日期要求的成都航线机票,旅客可以申请免费退改处理。

根据川航的通知要求,旅客在4月2日及以前购买,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4月1日(含)至2022年4月16日(含)之间,由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成都双流、天府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在4月3日0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可以享受免费退改的特殊处置方案。

旅客在申请办理免费退改前需取消已定座位,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旅客若办理改期,可变更至5月15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服务等级舱位、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

根据成都航空的通知,凡在4月2日(含)前购买的,行程涉及成都进出港且航班旅行日期为4月1日(含)至2022年4月15日(含)的成都航空航班客票,旅客可在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或提出变更申请,可免费变更至4月27日(含)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正常收取。

旅行日期为4月4日(含)至4月15日(含)之间的旅客客票,在4月1日零点后、原客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出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不收取退票费。旅客若在4月4日零点前已申请自愿变更或退票的客票,不再返还变更费、退票费和票款差价。同时,成都航空提醒称,旅客可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请,退票原因填写“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则可能被收取手续费。

据悉,南航、深圳航空等另外的多家航空日也发出了相关通知,公布涉及成都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方案,各航空公司的特殊处理方案略有差异。旅客可以通过订票台查询或拨打所乘航班的航空公司热线详细了解。各航空公司特别提醒称,旅客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给自己的行程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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