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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洛阳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调整

来源:洛阳网  

刚刚,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3月1日起,洛阳中心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调整。

针对此次调整,此前,洛阳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依法履行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和价格听证等程序。

新标准如下:

●基本运价,即起步价为8.00元,包含2公里。载客里程未超过2公里的,按基本运价计费;超过2公里以上部分按车公里运价计费。

●车公里运价:每车每公里运价1.70元。

●时距并计:当车速低于每小时10公里时,每5分钟按车公里运价标准叠加计费。

●空驶费:单程超过10公里,超过部分每车公里运价加收50%。

●夜间收费:夜间22:00至次日06:00时段,营运出租车每车次加收夜间补助费2.00元。

●取消1.00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最明显的变化在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方面:此前起步价为6元、车公里运价为1.5元,其他费用均保持不变(时距并计、空驶费、夜间收费3项收费标准与现行标准一致)。

据了解,现行标准定于2006年,已执行近16年;目前,洛阳中心城区4227辆巡游出租车已全部更换为纯电动车辆,与燃油车相比,购车、维修、电池更换等成本较高,且因充电造成运营时间缩短;本次调价区域不含偃师区、孟津区。(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赵硕 文/图)

关键词: 出租汽车 运价标准 洛阳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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