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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省累计573万台电动自行车上牌

来源:湖南日报  

今年全省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56.2万起,3月1日以来,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6.6万起。1月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通报了相关情况。

全省573万台电动自行车上牌

截止到2021年4月底,全省登记注册摩托车550.3万台,其中二轮摩托车477.6万台、非载客载货正三轮摩托车5.4万台、正三轮载客摩托车3万台、正三轮载货摩托车64.2万台、侧三轮摩托车845台。累计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573.3万台,其中绿牌(合标车)69万台、黄牌(非标车)504.3万台。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涉摩涉电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507起,其中涉摩托车事故3419起,涉电动自行车事故1088起。从发生时间看,17-20时(4小时)事故最为多发,占涉摩涉电事故总数的21.19%,事故发生率为24小时均水的1.7倍;13-17时(5小时)发生1121起,占涉摩涉电事故总数的24.84%,事故发生率为24小时均水的1.5倍。从道路类型看,涉摩托车事故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国道、乡道,占涉摩托车事故总数的69.93%;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主要集中在城市道路,占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总数的63.6%。从责任认定情况看,涉摩涉电的4507起事故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方负有事故责任的有3345起,占涉摩涉电事故总数的74.2%。从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看,不按规定让行、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驾驶是肇事的主要原因。司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是加重事故后果的重要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56.2万起,同比上升50%,其中涉牌涉证、影响通行安全、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载人四类重点违法34万起,同比上升73.4%。自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6.6万起。

电动车、摩托车生产、销售环节问题多

民警介绍,目前在生产、销售环节问题突出。受经济利益驱使,少数生产厂家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和摩托车,部分商家虚假宣传电动车无需驾驶证和上牌,误导消费者购买非标电动车、摩托车,甚至主动帮消费者拆除车辆限速装置,从源头上加剧了车辆通行安全风险。其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等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员工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大(中)专学生无证驾驶、改装摩托车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突出。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路况相对较差、交通安全防护和交通管理力量薄弱,且乡镇与乡镇之间、村组与村组之间,跨度较大、路途较远,管理难度大。驾驶人、车主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行易上手,部分人员简单学就上路行驶,导致无证驾驶大量存在,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等群体无证驾驶尤为突出。部分车主不愿意办理注册登记、不愿意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转卖车辆不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私自当废品处理等问题普遍存在。驾驶人、车主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酒驾醉驾、改装改型、超速、占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较多。

专项行动严管电动车生产、销售

针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统一部署, 6、7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严管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严查非法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全省交警系统将深入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载客、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非法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未悬挂有效号牌等违法行为。

此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街道”等宣传活动,专门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及摩托车“限两人”文明交通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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